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十一过后发工资什么意思(十一发工资一般几号到账)

2024-01-14 15297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十一之后入职十月份工资怎么算
  2. 十一月退休工资什么时候发
  3. 十一之后,9号办入职正式上班,工资怎么算
  4. 十一以后辞职,十一期间工资怎么算
  5. 十一工资怎么算
  6. 十一后辞职,公司不发十一期间的工资。

一、十一之后入职十月份工资怎么算

十一之后入职,10月份的工资应当按照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工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构件之一是员工,之二是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之三是薪资一般是货币形式。因此,工资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例如被邀请做报告所得的报酬就不是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一条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乘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除以12月=21.75天。

  

二、十一月退休工资什么时候发

1、一、11月份退休,什么时候能拿到退休金?

  

2、如何判断我们退休的时间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呢?

  

3、其实按照社保缴费的规定,我们应当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当月社保还是需要缴费的。

  

4、也就是我们如果出生年月是11月1号,也必须要企业把当月的社保费缴上,才能够办理退休。

  

5、文件依据是劳动部1999年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6、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7、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

  

8、值得一提的是,有时候我们在企业工作,工资都是次月发放。而养老金发放模式并不是这样,基本都是当月发放时间,可能有早晚有的地区可以15号就发放养老金了。遇到节假日会顺延。不过遇到过年时间,社保部门也会非常人性化的提前到月初发放养老金,如果假期是在2月初的话,很有可能会提前到1月份发放养老金待遇。当然各地弹性是不一致的。

  

9、由于时间比较固定,很多老年人一发下养老金来,就立即去银行将养老金取走。经历了那么多苦日子的老年人,还是觉得把钱拿到自己手里最安全,我们年轻人应该理解他们。

  

10、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北方地区一些省份会发放冬季取暖费。比如天津地区,供暖时间是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11月退休,那么只能从12月份开始发放冬季取暖费了。不过青岛地区是只要退休,当年的都有。甚至我们在年初死亡的,也会把当年的冬季取暖会给发放下来。

  

11、其实,退休之后,也不用太操心养老金了,毕竟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老年人的保障的,快快乐乐的让老人过好每一天才是关键。而且活得越长,补贴的种类就会越多呢。

  

12、二、事业单位2021年11月退休,这次加工资有的补吗?

  

13、这次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是基本工资调整,只是岗位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了,从2021年10月开始计发,人均调整大约300元左右。

  

14、你2021年11月份退休,会拿到2个月的增资额。

  

15、事业单位2021年11月退休,这次加工资有的补吗?我来谈谈你的问题:

  

16、一、事业退休政策已经逐步与企业退休的并轨,当然在2021年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是一样的;二、11月退休,严格意义是11月过生日,准点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领取退休养老金;三、退休了就没有工资了,领取的是退休养老金;四、11月份退休能不能补发养老金,需要看你所在地区社保机构是否按新的计发基数给你计算的养老金。

  

17、今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发布的时间比往年推迟了四至五个月,估计你所在地区仍然使用的是2020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给你预计发养老金的,因而你是有补发的。

  

18、三、2020年11月份退休什么时候补差?

  

19、如果你的养老金是按照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那么你的养老金确实要进行补差。

  

20、什么是养老金补差?众所周知,按照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方式,计算基础养老金,依据的一个条件就是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1、但是这个数据,公布的时间比较晚,一般要等到下半年以后才会公布。而对于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无法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那只能退而求其次,暂时先按照再往前一年的社平工资计算,发放临时养老金。

  

22、也就是说,你2020年退休,如果当地的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还没有正式公布,那你的养老金就会按照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这样是要少一些的,因为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高于2018年的。

  

23、如果你是这样的话,等到当地公布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之后,你的养老金会重新按照这个数据计算,核算之后进行补差,把差你的钱给你补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补差。

  

24、所以你问2020年11月份退休,什么时候补差?可能你不涉及,因为到11月份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数都已经公布。所以如果你的养老金本来就是按照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那么就不会再进行核算补差了。

  

25、只有你的养老金是按照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那样才会涉及补差。具体时间要等你们当地公布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这项数据之后。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6、另外还有一种补差,那就是退休中人的补差。2020年退休属于中人过渡期的第六年,会补发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养老金的60%。如果你们当地兑现了中人的新待遇,那也会按照政策给你补差的。

  

27、四、11月底的生日社保办退休,为什么明年2月份才发工资?

  

28、我们这里都是每个月的20号,申报退休人员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次月就可以享受养老金了。

  

29、师友是11月出生的,如果各方面都符合退休条件,应该在12月份享受养老金。可你说要在明年的二月份,才能享受到养老金,这里面可能牵扯到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问题。因为你在问题里面,给的已知条件太少,再说我对你们当地的社保政策不太了解,所以,不便过多的下结论。

  

30、如果真的像师友说的那样,最好请你当地的社保部门问个清楚,他们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31、不是发工资,是发养老金,养老金一般是从退休次月开始发放。

  

32、11月底的生日,社保办退休,为什么明年二月份才发工资呢?

  

33、首先要纠正你一个说法,在职职工发放的是工资,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发放的是养老金。

  

34、一般来说,养老金是从退休次月开始正常发放的,也就是在退休当月正式批准,退休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

  

35、而你所遇到的推迟到明年两月份才发放养老金,有可能是由于社保部门或者是银行的原因,造成了养老金的延迟发放。

  

36、不过虽然养老金延迟发放,但是可以放心,不会少你一分钱的,也会补发从你退休次月开始的养老金的。

  

37、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退休手续一般都要提前1到3个月准备材料,如果说你是在退休当日才拿着材料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话,由于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所以自然也就无法按时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38、对于这种由于单位或者是个人的原因,造成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话,那么延迟期间的养老金是一般不给补发的。

  

39、这就意味着你会少领几个月的养老金,当然,前提是你个人或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由于社保部门造成延迟退休的话,是会给补发养老金的。

  

40、所以这也提醒我们,办理退休手续,一定要趁早,留出提前量,不要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养老金延迟发放,那就是亏大了。

  

三、十一之后,9号办入职正式上班,工资怎么算

如果是五天标准工作制,这个月共23个计薪日,但是日工资=工资总额/21.75。所以计算的时候会出现差异。比如最后只上班1天,等于缺勤22天,也不会倒扣工资。

  

那么你的出勤日就是:17天,缺勤6天(1、2、3、4、7、8)。

  

你的工资就是日工资*17(这个算法等于只扣了你4.75天缺勤,少扣你1.25天缺勤),如果按照21.75-6=15.75计算是有利于公司的算法,相当于少计算你出勤日1.25天。

  

如果能按照23天,计算日工资,那就谁都不会说什么了。

  

只要公司计算计薪日的口径一致,这个数额以后会补回来的。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按照有利于员工的角度去计算工资的。

  

如果日工资按照实际计薪日计算(工资总额/23)则不会出错,但是五天工作制的月计薪日就是21.75天,这是国家规定的。

  

工资总额有利于个人算法有利于公司算法公平算法

  

2000 21.75 17 1563.22 21.75 15.75 1448.28 23 17 1478.26

  

3000 21.75 17 2344.83 21.75 15.75 2172.41 23 17 2217.39

  

4000 21.75 17 3126.44 21.75 15.75 2896.55 23 17 2956.52

  

5000 21.75 17 3908.05 21.75 15.75 3620.69 23 17 3695.65

  

6000 21.75 17 4689.66 21.75 15.75 4344.83 23 17 4434.78

  

7000 21.75 17 5471.26 21.75 15.75 5068.97 23 17 5173.91

  

8000 21.75 17 6252.87 21.75 15.75 5793.1 23 17 5913.04

  

9000 21.75 17 7034.48 21.75 15.75 6517.24 23 17 6652.17

  

如果是六天工作制,那么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六天工作制都是按照实际的计薪日发工资的。9号上班等于出勤20天,缺勤7天。月计薪日为27天。

  

国庆节期间的三天假日是带薪的,但是这个带薪只会给1号之前已经在职的人,不会给3号之后报到的人。计算10月份计薪日,这三天是要算上的。其他的放假只是调休而已,并没有多放假。

  

四、十一以后辞职,十一期间工资怎么算

十一期间的工资,如果十一期间,劳动者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3倍的工资进行支付,其计算方式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五、十一工资怎么算

应该是少算了.按厦门地区来算的话是这样的:

  

1000/20.92/8*(24+24+16+16)=478.01,既加班费的计算基础是1000,厦门一个月是按20.92天来计算的,除以每天8小时等于你小时赚多少钱,再乘(2,3号8小时按24小时算,4号如果你之前有调休的话,4号按周末算,既2倍,没有的话就按正常算,就是1000/20.92/8*(24+24+8+16)=430.21,6号是周末按2倍算.

  

六、十一后辞职,公司不发十一期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国庆节假日期间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十一过后发工资什么意思(十一发工资一般几号到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