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有的月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什么劳动)

2024-08-26 7967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何种情况下员工工资可以以国家最低工资支付
  2. 没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可要求多少赔偿
  3. 按最低工资标准1250来算那每月劳动者应该上多少天班呢

一、何种情况下员工工资可以以国家最低工资支付

这种具体情况是没有要求的,劳动法只规定了用工单位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劳动保障的最低工资,工资的高低由劳动者的能力决定,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很低,用人单位是可以以最低工资支付工资的。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湖北7省级行政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颁布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没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可要求多少赔偿

没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可要求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齐差额部分,如逾期还不补齐,那么就要加付差额部分 50%到100%的赔偿金。

  

劳动法是没有规定一个小时多少最低工资的。原因如下:

  

1、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各地的最代工资水平都不同,工资水平一般以市级为单位制定,也有以县级为单位制定的;

  

2、最低工资分为两种:一种是全日制工作,双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最代工资以月为单位规定;另一种是非全日制工作,以小时为单位制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综上所述,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三、按最低工资标准1250来算那每月劳动者应该上多少天班呢

按最低工资标准1250来算那每月劳动者应该上多少天班呢?

您好!

  

1、标准计算:月工作日:(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也可以按实际月上班天数计算,如2015年1月份22天、2月份20天、3月份22天......

  

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即便是增长百分之二三十,在最后的数额上也不会体现很多。各地频调最低工资标准,这对底层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最踏实的利好。因此,最近不断有舆论认为我国已经进入“密集加薪期”;而动辄数以十个百分点计的调整幅度,也的确容易给公众制造此般幻觉。但客观地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等于密集加薪。

  

一方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通过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因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人社部2008年11月发出通知称,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就此原地“趴”了近两年。从历史来看,经济发达地区调整历来相对频繁,上海今年已是第17次调整,除2009年外,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已是14次上调,深圳18次上调,而其他地区基本保持在5至7次间,基本每两年调整一次。因此,今年的“密集调整”只是因故迟到的“传统专案”,算不上普遍意义上的“密集加薪”。

  

另一方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离不开几个阈值背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日在月度例行释出会上表示,商务部重点监测的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7月价格同比上涨了7%,涨幅比6月扩大1.2个百分点——CPI高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加上长三角、珠三角屡现“民工荒”,人口红利时代渐次走远,考虑到GDP的增速与总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未必是劳动力价格的理性归位,更多的还是产业运转的权宜之计。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幅度看似惊人,但实际上因为基数本身偏小——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即便是增长百分之二三十,在最后的数额上也不会体现很多。更重要的是,基础产业中的劳动力价格时常是就低不就高,而劳动监管部门为投资计,也未必会推进工资的水涨船高,因此,最低标准的上调对工资面上的影响毕竟有限,若不能增进劳动者谈判能力,这个利好很可能被通胀等因素悄然消弭。

  

当然,工资不是涨得越高越好,劳资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是产业得以发展的关键。但面对劳动力价格偏低的现状、初次分配有所失衡的历史,我们当对“密集加薪期”保有起码的谨慎判定,因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等于密集加薪——保障劳动权益,兑现劳动价格,依然任重道远。

  

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劳动者当月实际工作时间30天且每天12小时,劳动者的工资还和劳动者加班时间或者当月是否有法定节假日加班等有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双方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式: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络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这了提高劳动者收入,提高劳动收入是要靠努力劳动获得。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保证了最低的基本生活所需。

  

根据《关于调整山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现在工资标准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720元、二类670元、三类620元、四类570元,依次调整为850元、780元、710元、640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4.89元、二类4.48元、三类4.08元、四类3.68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3元、二类8.6元、三类7.8元、四类7元。

  

二、提高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的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00元,分别调整为1600元、1400元。同时,相应提高井下采掘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2元、8.05元。

  

2011年4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去年确定的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依然是四档,分别变成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

  

这不能划等号,提高工资标准,员工积极性更足,有可能是工作绩效提升,原材料等成本控制严格导致下降等现象,经营成本反而是下降的。

  

第一,最低工资其实是***干预市场的行为。

  

第二、最低工资对企业来说,被强迫增加劳动成本。

  

第三、最低工资对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调高了200元,周边的物价马上紧跟着提上来,房租加租,理由当然是你们最低工资都提了。馒头原来每个0.5元,立马提到0.8元每个。结果就是劳动者加了200元工资,生活消费成本却明显提高了400元。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比如深圳平均工资是4500,最低工资是1500,

有的月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什么劳动)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