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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履历表(仪器设备履历表模板)

2024-12-14 1464 0 评论 招聘履历


  

本文目录

  

  1.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2. 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该注意啥
  3. 实验室仪器设备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怎么写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实验室规章制度是为了正科学地进行检验测试和结论的评定,及时准确地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产品的质量信息,为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的。下面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为使本公司实验室工作规范而有序的开展,确保实验及时、准确,特定本规范。

  

3.1技术质量部理化科负责制定实验室管理规定。

  

3.2相关部门:负责产品、原材料、来料、半成品、成品之可靠性试验的申请。

  

4.1作业环境:温度范围:22±3℃,湿度范围:60%±15%RH。 4.2实验室测试范围:

  

4.2.1产品的结构测试:外观,尺寸,重量;

  

4.2.2产品的电气特性:接触电阻,绝缘阻抗,IV特性,导体电阻;

  

4.2.3产品的机械(物理)特性:承受压力,敲击力,保持力,振动,线材弯曲、摇摆,线材抗张、引伸;

  

4.2.4产品的环境特性:盐雾,恒温恒湿,高温寿命,冷热冲击,耐焊锡热; 4.2.5另:硬度(金属类),膜厚,线材老化,线材的燃烧,烟密度,雾度,翘曲度。 4.3人员要求:实验室测试人员需受过内(外)相关课程培训,且通过实验室主管确认能单独完成相关仪器的操作后,给与颁发上岗证。 4.4实验室日常管理 4.4.1设备的日常管理

  

a).实验设备每天要进行擦拭,保持仪器的清洁,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天按要求填写《点检表》。 b).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实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4.5实验室管制原则:

  

4.5.1非实验室人员欲进入实验室则必须通过实验室主管级以上同意方可入内,且不可随意动实验室内任何仪器。送测试者,一律不许以等待结果为由在实验中心逗留,测试完毕之样品自行带走。

  

4.5.2实验室中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实验室中嬉闹,严禁边做实验边聊天,严

  

4.5.3如仪器发生异常,应立即关闭仪器及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试或维修处理。调试或维修后要用标准件进行检验确认方可投入使用,而后要针对仪器发生异常前24H内所测试的产品进行再次检验。

  

4.5.4实验室时刻保持整齐清洁,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错失。

  

4.5.5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及相关化学物品需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4.5.6实验室压力气瓶需按要求存放,存放处需通风良及避免阳光直射。

  

4.5.7实验室人员需定时点检温湿度并如实填写干湿温度计点检表,当点检温湿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需采取开空调等方式调节至规定范围。

  

4.5.8实验室人员应按时依各仪器之保养表要求项目对仪器进行保养,并填写其相关记录。如仪器有维修,则如实将维修记录填写于《量测仪器履历表》。

  

4.5.9实验室人员在进行化学试验、燃烧试验时需戴好防护口罩、手套等。 4.5.10实验室人员需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备。

  

a).需求人员填写《可靠性测试申请单》及《膜厚及线宽测试申请单》连同待测试之样品,交予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评估测试可行性,再呈实验主管进行复核。

  

.《可靠性测试申请单》或《膜厚及线宽测试申请单》上之各个栏目必须详细填写,如工程新承认产品需填写新产品之类的描述,如申请单上要求送测单位填写之栏目有空缺则拒收。

  

实验室测试人员接收到《测试申请单》将其在《实验室样品测试清单》上编列实验编号。并将编号填写于测试申请单上,以便送测单位追踪。 5.3进行测试:

  

a).实验室测试人员须按实验序号及《测试申请单》上之各项测试要求开始进行各项试验工作(急件另行处理)。

  

.如因特殊因素而使测试延迟或因实验作业时间而无法于期望日完成,由实验室以电话或E-mail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员,并说明延迟原因及可完成的时间。

  

c).产品之测试规范根据产品规范、《检验、测量实验设备控制程序》或《可靠性测试申请单》上提供的标准执行。如申请单位所需测试项目之标准无相关书面形式体现,实验室将不给予判定。

  

d).实验室之仪器使用方法请参阅各类仪器作业指导书。 5.4测试报告:

  

a).测试人员依产品测试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之结果记录于《检验记录表》,具体测试数据及结果以附件形式附于《检验记录表》后面,群组测试结果于《群组测试报告》中反映

  

出来,并且对测试结果进行判定。

  

.如申请人有特别要求报告格式时,由申请人提供样板,实验室依据申请人要求完成报告 c).申请人取报告时需在《实验室样品测试清单》上的报告签收人一栏签字。 d).实验室工程师或主管对测试报告核准后,测试报告才有效.

  

e).归档:测试申请单一式两联,申请单位及实验室各保留一联。测试报告纸档一份给申请单位。实验室需保留所有测试之电子文件报告,无须保留纸档。

  

f).如检验结果NG时需及时知会送检人员,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 5.5测试费用:

  

a).相关测试项目之费用如《测试费用表》。

  

理部统一进行费用核算(复印件给各部门及事业单位)。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实验室隶属于RD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可靠性测试、电气性能测试、化学测试、安规测试、盐雾测试及噪音测试的工作。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以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3.1.2负责实验室中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请;

  

3.1.3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4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实验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实验工作;

  

3.1.5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6指导与审核实验人员撰写的测试报告,实验室文档管理;

  

3.1.7负责实验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3.1.8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9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10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2.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3.2.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3.2.6负责实验室日常卫生的打扫与维护。

  

4.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在实验区域必须穿工作服,而且要扣好所有的扣子,禁止穿背心和拖鞋工作。

  

4.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以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实验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严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告知实验室主任。

  

4.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4.4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4.5实验室内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

  

4.6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同时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4.7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必须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4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

  

5.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5.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对应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安全隐患。

  

5.7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测试员不得离开现场,如必须离开时须委托他人看管。

  

5.8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9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实验室主任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0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11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测量设备台账》,RD部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填入《测量设备台账》。

  

6.1.2仪器设备列入《检测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实验室管理员对仪器设备及监测/检测有重要意义的标准物质建立技术档案。

  

6.1.5实验室管理员至少每年2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按《检测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对即将到期的仪器设备申请安排送检。

  

6.1.6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每台仪器都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4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5凡经过载或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显的停用标识,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1测量设备借出或移出实验室使用,必须按《测量设备借用登记表》办理一切手续,而仪器设备返回实验室时,应确认恢复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的调配,按调配单办理交接手续。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报公司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测量设备,应由公司上级主管与借出单位协商同意后,经公司上级主管批准,由拟使用者办理借入交接手续。

  

6.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4.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4.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4.4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员填写测量设备维修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审核,上级主管批准后,及时送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

  

6.4.5长期不用的测量设备应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7.2实验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洁净。

  

7.3每次实验结束后,测试员应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打扫工作。所用物品放回原位,桌椅摆放整齐。打扫地面和工作台,清空废纸篓内的垃圾,以确保实验室的干净整洁。

  

7.4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临时有用的物品应堆放整齐。

  

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公司。未尽事宜,以后制定补充规定加以规范,效力等同。

  

一、安全卫生药品和仪器设备的管理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帽。

  

2进行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危化物质。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6负责本岗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并严格按照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规定的相关措施进行安全操作。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3垃圾清除及时处理,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以确保工作场所清洁合乎卫生要求。

  

4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5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6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7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8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垃圾或废物。

  

1试验设备及仪器按需填制购置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按提供的技术附件购置。

  

2设备及仪器购进后,由设备部门协同技术人员进行调试。 3由供货厂家或公司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4一般设备仪器仅由本试验室人员负责日常使用及管理,复杂或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使用及管理,严禁无相关资质人员操作使用。

  

5设备仪器定期校准并记录,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出现误差、偏离校准状态或超出有效期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6试验检测设备或仪器折旧年满、陈旧落后或无法修复时填制报废单,由主管公司领导、有关设备部门批准予以报废。

  

1药品试剂的领用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领取药品时,必须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必须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为危化品。

  

4药品试剂必须分类登记保管,属危化爆炸品的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开启时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使用后及时放回。

  

5购入的化学试剂应逐件检查产品的名称、标签、出厂日期、品级商标、厂名、合格证等,三无产品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6化验员应时常检查试剂的保质期,超过保质期或保质期内异常变质的试剂不可使用。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性实验,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8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9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对外发放各种药品试剂等。

  

10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试验室按公司规定进行常规检验、试验

  

2检验试验必须严格按相关作业指导书及设备仪器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未规定的检验试验

  

3公司相关技术部门、服务部门确需进行非常规检验试验的,必须填制检验申请、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4公司外样品检测由相关部门填制检验申请、公司领导批准、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行。

  

5严禁私自进行未批准的检验、试验。

  

1检验记录必须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制,或输入信息管理系统,不得涂改,如确需改动,必须由原检验员签字或盖章。

  

2报告按规定格式由检验员按照用宋体填制,不得涂改。 3公司内部使用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检测项目的实际数值填制并添加试样批号。

  

4报告无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或签章无效

  

5公司对内对外检验或试验报告无检验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6报告不得部分复制,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8报告发放必须按规定进行,非常规报告必须按有关领导批示范围发放,资料借出必须由借阅申请、批准及记录。

  

9报告底稿及原始记录随时收集、归档,档案应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并做到防火、防霉、防虫、防鼠等,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处置。

  

1试验室内存有公司的有关技术、标准、试验数据等,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

  

2未经许可,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试验场所。

  

3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公司总经办登记、核发的参观证、方可到指定的场所参观,且未经批准严禁在试验工作室内拍照、录像或记录有关资料、数据。

  

4严格执行试验报告发放范围,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禁止私自对外泄露有关数据、资料或进行技术交流。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报告或记录私自借于非相关人员。 6检验试验,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必须保护客户的有关秘密,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泄露。

  

1试验、检验或对外发放用样品,必须进行标识、分类保管。 2样品保管必须按照样品性质妥善存放,并做到防火、防霉、防虫、防鼠等,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处置。

  

3使用完毕的样品除必要的备用样品外,能够重新利用的送回原取样场所,不能重新利用、但可以回收处理的,要分类存放并送仓储处废品仓库。

  

4对外样品发放,必须凭有关部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本部门领导核准的样品发放单进行留样,包装完好、出具有关报告、记录样品发放情况并核实后发至有关部门或人员

  

5常规客户需要的例常样品凭借有关批准的通知,进行留样及发放。

  

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该注意啥

设备作为一项重要资源要素,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参与体系运行,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因此,应建立符合准则要求的设备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设备管理组织有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构成。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特点、范围和工作量,确定管理人员、核查人员、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责、权力与相互关系,使各项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尽量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设备管理程序是检测机构实行设备管理的途径。通过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明确设备管理活动的过程、步骤、内容和所有环节,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设备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检测人员操作设备的规范性文件。一般设备可按照说明书操作,大型、复杂的仪器或操作人员流动性大、性能不稳定的设备需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评审是添置或处置设备的一项前期工作,主要从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护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发挥设备的最佳效益。对于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需进行可行性认证,达到技术上先进,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经济上合理;对于租借、维修、淘汰的设备,以及小型或辅助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评审。

  

验收是保证添置或维修的设备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仪器设备的开箱拆封应在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员、供应人员等有关人员都在场时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评审要求、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还应通过一定时期(合同期内)的试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和各项指标测试结论,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验收。仪器设备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

  

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制度,对人员、工作环境、设施条件、维修、保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做作出规定。

  

记录是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保证设备正常运销的一项基础工作,对设备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及管理程序的运行和完善都很重要。每台设备从计划选购到淘汰都应保持完整的记录,内容除一般性设备档案外,还应设备购置、检定、维护的计划,论证意见或报告,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使用和校准记录,仪器故障和维修记录,运行状况,性能变化,异常现象及整改情况等。

  

核查是证实设备符合技术规范,避免影响检测结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后,应按照技术规程和说明书,采取自校、比对等方法,校准主要性能参数,保证仪器的准确度和量程范围符合要求。质量管理组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记录等情况,对新购置或租借的设备、现场检测使用的设备、使用频繁或漂移较大的设备,应制定核查程序,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①在规定的条件下,用一个可参考的标准,对包括参考物质在内的测量器具的特性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

  

②将测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准链,将其溯源到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①确定示值误差,并可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

  

②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

  

③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

  

④确保测量器给出的量值准确,实现溯源性。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12条》)。检定是法制计量工作中计量器具控制(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6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我国在1987年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共分十二大类千余种,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55项;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又增补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4项6种。强制检定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这些构成了我国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

  

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为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体操作是对其进行计量检查、技术检查和行政检查,这三方面的检查也称为检定的三分量。

  

确定计量器具的误差及其他计量特性,如测量不确定度、示值误差、准确度等级;稳定性、重复性和漂移;读数装置分辨力、分度值、电磁干扰敏感度等。

  

为满足计量要求而必须具备的结构、安装要求,读数的可见性,是否存在欺骗的可能等。

  

包括标识、铭牌、型式批准、检定标记、许可证标记、有关证书及有效期、密封,锁定和其他计量安全装置的完整性、检定、修理和维护记录等。

  

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⑴校准不具法制性,是自愿溯源的行为;检定则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⑵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

  

⑶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做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

  

⑷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⑸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

  

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的考核关键在四个方面:

  

①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配齐。配齐的概念是不仅包含的参数要齐,而且其量程和准确度要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

  

②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溯源到国家基准;

  

④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帐目清楚、档案齐全、管理有序,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

  

按每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建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仪器设备履历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仪器设备唯一性识别号、购置日期、验收日期、启用日期、放置地点、用途、主要技术指标等;

  

②仪器购置申请、说明书原件、产品合格证、保修单;

  

⑩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所有仪器设备均应进行标识,且每台仪器设备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

  

根据检定/校准、比对或验证结果对仪器设备粘贴可用性识别标识。可用性识别标识分为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

  

a)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合格证

  

●经符合程序的校准,其校准结果均在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上述条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实现,经过比对验证证明其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不需检定的,经检查合格的辅助设备。

  

b)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准用证

  

●多功能检测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检定/校验合格;

  

●经检测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

  

c)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停用证

  

仪器设备状态标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仪器状态进行技术确认的机构名称;

  

●负责对仪器设备受控状态进行确认的检查人员姓名;

  

●对准用证应有准予使用的范围、等级或功能;

  

●对停用证应有开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状态正式确认日期;

  

随机资料包括操作规程、仪器说明书复印件、在用的使用记录等。

  

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如误用、误操作、超负荷(过载)或事故时,发现检测精确度不符合要求,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校准/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经重新检定、校准或检测证明运行满意方可使用。由于仪器设备异常情况的原因造成对检测工作影响时,按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为保证检测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运行状态和性能符合检测工作要求,在此期间需要对检验设备进行检查,即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对核查数据的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作出判断。有利于检测机构动态掌握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并根据运行检查的结果合理确定检定/校准间隔,以提高测量数据的可信度,而且可以缩短由于仪器设备功能异常对检测数据的追溯期,因此,检测机构应在检测设备的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

  

在以下情况的仪器设备需要进行运行检查:

  

③经检定,但在检定有效期内已长时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

  

④使用一段时间发现稳定性不好或检测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①对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精密度、灵敏度、检出限、信噪比、分离效能、加标回收率等)进行检查;

  

②用两台或多台同型号/规格仪器设备进行测量结果比较;

  

③利用仪器设备的自校功能进行检查;

  

①运行检查的性质不同于检定/校准;

  

运行机制检查发生的时间是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它通过验证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稳定性,以提高检测数据的可信度。

  

②运行检查要运用核查标准进行过程控制

  

运行检查的实质是过程控制,是检测机构使用核查标准对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过程控制。使用核查标准进行运行检查,首先要选择适宜的核查标准,对被核查仪器设备的常用检测点进行核查;其次在运行检查的检测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监测,建立核查数据库,通过绘制极差控制图、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等控制图的方式来检测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

  

③实施运行检查的仪器设备一般是重要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

  

并非所有重要检测设备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因此《评审准则》9.6条有“适当时”进行说明。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在检定规程建议有效期内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也是保证仪器设备量值准确的一种常用手段。

  

④运行检查应文件化,记录保存分析

  

对仪器设备实施运行检查时,应制定各种重要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的作业指导书,具体描述实施运行检查的过程,重点是核查标准的稳定性分析及选择、核查测量点的确定、核查频率、控制图的绘制和核查数据的分析。每次核查数据应按记录控制程序妥善保存。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怎么写

仪器设备管理设备作为一项重要资源要素,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参与体系运行,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因此,应建立符合准则要求的设备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建立设备质量管理体系⑴建立设备管理组织设备管理组织有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构成。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特点、范围和工作量,确定管理人员、核查人员、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责、权力与相互关系,使各项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尽量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⑵制定设备管理程序设备管理程序是检测机构实行设备管理的途径。通过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明确设备管理活动的过程、步骤、内容和所有环节,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⑶编写设备作业指导书设备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检测人员操作设备的规范性文件。一般设备可按照说明书操作,大型、复杂的仪器或操作人员流动性大、性能不稳定的设备需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健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⑴评审制度评审是添置或处置设备的一项前期工作,主要从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护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发挥设备的最佳效益。对于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需进行可行性认证,达到技术上先进,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经济上合理;对于租借、维修、淘汰的设备,以及小型或辅助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评审。⑵验收制度验收是保证添置或维修的设备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仪器设备的开箱拆封应在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员、供应人员等有关人员都在场时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评审要求、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还应通过一定时期(合同期内)的试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和各项指标测试结论,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验收。仪器设备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⑶使用制度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制度,对人员、工作环境、设施条件、维修、保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做作出规定。⑷记录制度记录是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保证设备正常运销的一项基础工作,对设备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及管理程序的运行和完善都很重要。每台设备从计划选购到淘汰都应保持完整的记录,内容除一般性设备档案外,还应设备购置、检定、维护的计划,论证意见或报告,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使用和校准记录,仪器故障和维修记录,运行状况,性能变化,异常现象及整改情况等。⑸核查制度核查是证实设备符合技术规范,避免影响检测结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后,应按照技术规程和说明书,采取自校、比对等方法,校准主要性能参数,保证仪器的准确度和量程范围符合要求。质量管理组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记录等情况,对新购置或租借的设备、现场检测使用的设备、使用频繁或漂移较大的设备,应制定核查程序,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校准与检定校准⑴校准的定义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该定义的含义是:①在规定的条件下,用一个可参考的标准,对包括参考物质在内的测量器具的特性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②将测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准链,将其溯源到标准所复现的量值⑵校准的目的①确定示值误差,并可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②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③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④确保测量器给出的量值准确,实现溯源性。⑶校准的依据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检定⑴定义及检定对象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12条》)。检定是法制计量工作中计量器具控制(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6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我国在1987年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共分十二大类千余种,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55项;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又增补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4项6种。强制检定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这些构成了我国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⑵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为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体操作是对其进行计量检查、技术检查和行政检查,这三方面的检查也称为检定的三分量。①计量检查确定计量器具的误差及其他计量特性,如测量不确定度、示值误差、准确度等级;稳定性、重复性和漂移;读数装置分辨力、分度值、电磁干扰敏感度等。②技术检查为满足计量要求而必须具备的结构、安装要求,读数的可见性,是否存在欺骗的可能等。③行政检查包括标识、铭牌、型式批准、检定标记、许可证标记、有关证书及有效期、密封,锁定和其他计量安全装置的完整性、检定、修理和维护记录等。⑶检定的依据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⑴校准不具法制性,是自愿溯源的行为;检定则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⑵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⑶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做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⑷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⑸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仪器设备档案及标识管理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的考核关键在四个方面:①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配齐。配齐的概念是不仅包含的参数要齐,而且其量程和准确度要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②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③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溯源到国家基准;④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帐目清楚、档案齐全、管理有序,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每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建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仪器设备履历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仪器设备唯一性识别号、购置日期、验收日期、启用日期、放置地点、用途、主要技术指标等;②仪器购置申请、说明书原件、产品合格证、保修单;③验收记录;④检定/校验记录及检定证书;⑤校验规程(必要时);⑥保养维护和运行检查计划;⑦定期归档的使用记录;⑧保养维护记录;⑨运行检查记录;⑩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仪器设备标识与随机资料①编号标识所有仪器设备均应进行标识,且每台仪器设备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②状态标识根据检定/校准、比对或验证结果对仪器设备粘贴可用性识别标识。可用性识别标识分为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 a)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合格证●计量检定结论为合格者;●经符合程序的校准,其校准结果均在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上述条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实现,经过比对验证证明其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不需检定的,经检查合格的辅助设备。 b)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准用证●多功能检测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检定/校验合格;●经检测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计量器具获准降级使用。 c)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停用证●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限;●已损坏或功能不正常;●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状态标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编号;●证书批准日期;●有效期;●对仪器状态进行技术确认的机构名称;●负责对仪器设备受控状态进行确认的检查人员姓名;●对准用证应有准予使用的范围、等级或功能;●对停用证应有开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状态正式确认日期;●随机资料随机资料包括操作规程、仪器说明书复印件、在用的使用记录等。仪器设备异常情况控制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如误用、误操作、超负荷(过载)或事故时,发现检测精确度不符合要求,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校准/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经重新检定、校准或检测证明运行满意方可使用。由于仪器设备异常情况的原因造成对检测工作影响时,按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仪器设备运行检查⑴仪器设备运行检查作用为保证检测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运行状态和性能符合检测工作要求,在此期间需要对检验设备进行检查,即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对核查数据的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作出判断。有利于检测机构动态掌握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并根据运行检查的结果合理确定检定/校准间隔,以提高测量数据的可信度,而且可以缩短由于仪器设备功能异常对检测数据的追溯期,因此,检测机构应在检测设备的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⑵需要进行运行检查的仪器设备在以下情况的仪器设备需要进行运行检查:①使用频繁的仪器设备;②漂移率大的仪器设备;③经检定,但在检定有效期内已长时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④使用一段时间发现稳定性不好或检测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⑶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方法①对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精密度、灵敏度、检出限、信噪比、分离效能、加标回收率等)进行检查;②用两台或多台同型号/规格仪器设备进行测量结果比较;③利用仪器设备的自校功能进行检查;④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检验。⑷实施运行检查注意要点①运行检查的性质不同于检定/校准;运行机制检查发生的时间是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它通过验证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稳定性,以提高检测数据的可信度。②运行检查要运用核查标准进行过程控制运行检查的实质是过程控制,是检测机构使用核查标准对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过程控制。使用核查标准进行运行检查,首先要选择适宜的核查标准,对被核查仪器设备的常用检测点进行核查;其次在运行检查的检测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监测,建立核查数据库,通过绘制极差控制图、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等控制图的方式来检测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③实施运行检查的仪器设备一般是重要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并非所有重要检测设备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因此《评审准则》9.6条有“适当时”进行说明。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在检定规程建议有效期内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也是保证仪器设备量值准确的一种常用手段。④运行检查应文件化,记录保存分析对仪器设备实施运行检查时,应制定各种重要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的作业指导书,具体描述实施运行检查的过程,重点是核查标准的稳定性分析及选择、核查测量点的确定、核查频率、控制图的绘制和核查数据的分析。每次核查数据应按记录控制程序妥善保存。

实验室仪器设备履历表(仪器设备履历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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